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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菜菜那邊看到這一篇,忍不住要引用一下本篇文章引用自此



1、不抽煙

2、只能喝少量的啤酒

3、不會賭博(指不會賭錢的撲克、麻將遊戲)

4、沒有一套奇裝異服(比如超短上衣,大肥褲子,全是窟窿等的牛仔褲)

5、下班直接回家,晚上在家睡覺
(民間流傳:按時回家是窮鬼,十點回家是酒鬼,午夜回家是 色鬼,凌晨回家是賭鬼
!)

6、每月拿到手的工資低於40000元

7、不能輕易將一個男生制服(指不能打架)

8、身高不足180cm

9、有爹有娘沒車沒房(注:房指沒有自己的一棟房子,和父母住一起)

10、不哈日韓、不會跳街舞、長得不像人和帥哥 不敢頂撞父母……

現在的社會,據說以上具有其中三條就絕對找不到女朋友

唉唉..只要三項喔,那真是糟糕..我好像統統符合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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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